第54(2 / 2)
还能开玩笑,看起来他的精神状态应该还不错。
“他们俩具体怎么认识的,我还真不是特别清楚,只是从别人嘴里听到过一些消息。”
“比如,要不是吴芸那张脸太勾人,祝潇好好一个大学生怎么可能放着国企的铁饭碗不要,去了香港那种鬼佬地。”
“又比如,就算是个端盘子的女的,在那种场合又能干净到哪去。”
“祝潇倒是不在乎,他是真的很爱吴芸。”
“有多爱呢?”祝云宵抬起修长的手指敲在了桌面上,仿佛这样可以帮忙理清思路。
从拇指轮到小指,又轮了回来,他终于找了个合适的比喻:“有人想上岸,又舍不得鱼获,就得有人下海。所以吴芸上了岸,祝潇下了海。”
“祝潇是有天赋在身上的,像是吴芸要练几个月的手法,放在他身上三天就出师了。”
“也许天生他就该吃这碗饭。”
“像是吴芸,手法虽然算是上乘,但因为是个女的,最终还是争不过别人。”
“祝潇长得帅,手法好,谈吐不凡知进退,还下的一手好围棋,高雅极了。很快就在那种地方大放异彩,获得了提携。”
“但这饭又不是什么好饭,早晚有一天得全吐出来。”祝云宵冷笑一声,“所以有一天,祝潇就消失了,人间蒸发,再也没出现。没有人知道他去哪了,去干什么了,包括吴芸。”
随后祝云宵主动把袖口翻到了上臂,露出了内侧的纹身,“至于我身上的这个图案,是他临走前一天找人给我纹的。”
“说是只要有它在,我打一电话可以换三个愿望,也可以换一条命。”
所以那一次的循环中祝云宵才能叫来直升机带齐伟承去医院。
“可现在看来,它倒是在跟我讨债。”祝云宵把袖子放了下来,“只要我带着这个纹身一天,就没办法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。就算我从不踏入任何的赌场也一样会被麻烦事找上门。”
蒲千阳越过桌面拉过他的手臂,把袖子重新挽了回去,仔细观察了一番这个图案。
用拇指在祝云宵的皮肤上摩挲了几下,发现这真的是纹身后,他抬头问道:“有考虑过去给洗掉吗?”
“我问过,还问过很多家,都说洗不掉。”祝云宵摇摇头,“说是这种墨水非常特殊,就算用其他的深色墨水纹上其他的图案去覆盖,它也依然会浮在最上边。”
这图案说大不大,说小也不小,关键是其中密密麻麻的画了一堆不明所以的符号在上边。
祝云宵还想接着之前的话题继续说,却被蒲千阳打断了思路。
蒲千阳发现刚刚被自己摩擦过的文身此时已经泛起了红色,便问:“疼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