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(3 / 3)
的“蓝眼睛女郎”等,也可能只是写信人的信口开河,不一定真有其人其事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此人很难讨女孩子的欢心。在女人面前的频频失手使他产生了变态心理。
&esp;&esp;寄信人留下的唯一笔迹是在两只信封上,他用蘸水钢笔手书了收信人地址。两个地址都写得非常不规范:
&esp;&esp;创业者日报凶杀分处
&esp;&esp;利维赛加利福尼亚利维赛
&esp;&esp;请交:犯罪组
&esp;&esp;在警方收到的信封上发现了一个指纹,经后来与本案所有嫌疑人的指纹对照都不相符,也很难确定是不是邮递员或其他人留下的。信封上的邮戳和收到的时间是同一天。
&esp;&esp;11月0日,警署和报社分别将匿名信交给了利维赛地区邮检部门,并由该部门转呈联邦调查局。凶杀案本不应由联邦调查局插手,不过邮寄恐吓信件却在联邦调查局过问的范围之内。但因为此信并没有针对具体的恐吓对象,所以联邦调查局最终只是象征性地立案存档,而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调查工作。
&esp;&esp;这封匿名信着实让利维赛警署紧张了好几个月。万幸的是,大家一直提心吊胆的第二次凶杀并没有发生,不幸的是,案子的调查侦破工作几乎毫无进展,直至次年春天,凶杀案发后约5个月,当利维赛市立大学图书馆一位清洁工清理储藏室里的桌椅时,在一张折叠式课桌上读到了一首小诗。这批桌椅是头年1月放寒假之前收进储藏室的。作者用蓝笔将诗刻写在木质的桌面上。全诗意译如下:
&esp;&esp;厌倦了生
&esp;&esp;亦不愿死
&esp;&esp;插进,拔出
&esp;&esp;拭净刀刃
&esp;&esp;如果那红色
&esp;&esp;能被拭去
&esp;&esp;血在喷
&esp;&esp;在滴
&esp;&esp;在流淌
&esp;&esp;溅满她那崭新的衣裙
&esp;&esp;哦,天哪
&esp;&esp;总算是红色
&esp;&esp;不管怎么样
&esp;&esp;生命被一点一滴地抽干
&esp;&esp;抽入那莫名的死亡
&esp;&esp;她不会
&esp;&esp;死去
&esp;&esp;这一次
&esp;&esp;有人会找到她
&esp;&esp;那就等到
&esp;&esp;下一次吧
&esp;&esp;不知是巧合还是作者的别出心裁,当时利维赛市立大学校长的头两个名字的缩写刚好就是rh——rh勃拉休。没有人知道这首诗被刻写的具体时间,而且有关当局也不是十分肯定其笔迹与匿名信封上,及警方后来获得的作案人的手书完全一致。有业余诗歌爱好者认为,这不过是某位自杀未遂者的泄愤之作。但警方最终还是将这张课桌作为物证查验拍照,并归入贝茨谋杀案的档案。
&esp;&esp;1967年4月0日,奇蕊·荞·贝茨遇害六个月纪念日那天,警方、报社和奇蕊·荞的父亲丘舍夫·贝茨同时分别收到三封内容几乎完全一样的匿名短信。和上封信一样,作者全部使用大写字母,只不过这一次是用铅笔写在带横格的纸上。寄到警署和《利维赛创业者》的信里写道:
&esp;&esp;贝茨必须死更多的将步其后尘
&esp;&esp;签名处是一个“z”或者“”的字母或数字。丘舍夫收到的信中“贝茨”换成了“她”,没有签名。
&esp;&esp;这三封短信并没有给警方提供任何可资破案的线索。此后,作案人销声匿迹,而奇蕊·荞·贝茨谋杀案则在利维赛警署的档案室里尘封四年。(未完待续)